各位老师:
学校组织“法润港城 和谐善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请有意参加的老师按以下通知要求提交作品材料。
离退休工作处
2023.3.24
关于举办“法润港城 和谐善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大力推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推进法治进学校,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蔚然成风。根据《关于举办“法润港城 和谐善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连法宣办〔2023〕4号),决定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港城 和谐善治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4日-4月20日
参加人员请于4月20日前将作品提交至各部负责人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内容
1.突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3.结合社会热点事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青少年法治教育典型案例等,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作品类型及格式要求
1.文艺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小说、剧本、戏曲、快板、相声、诗歌、散文、朗诵、童谣、三句半等。
2.书画类作品:书法作品包含软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绘画作品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漫画、水墨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插画等种类。
3.摄影类作品:作品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作品可分为单幅和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6张。照片格式为JPEG,相机作品5M以上,手机作品2M以上。
4.视频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微电影时长20分钟以内,动漫、宣传类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公益广告时长1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简介。
(三)投稿方式
1.文艺类、摄影类作品:请以电子文件形式将作品发送给各部负责人,不接受纸质投稿。作品命名及邮件主题统一为“作品类别+《名称》+作者姓名”,摄影类作品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创作说明,另附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2.书画类作品:书画作品以实物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作品无需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另附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作品的,作品命名及邮件主题统一为“作品类别+《名称》+作者姓名”,另附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3.视频类作品:请以电子文件形式将作品发送给各部负责人,不接受纸质投稿。投稿者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创作说明、简介,另附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紧扣并突出法治主题,作品能够清晰表达法治含义,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语言规范、形式活泼、制作精美,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二)积极追求真善美,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三)参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原创,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同意本活动规则,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等纠纷,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所获奖项、稿费,对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或备份。
附件: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
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型 |
作者姓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作者授权签名 |
作品简要说明 (不超过150字,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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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者保证其所提供的参评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均由报送单位、作者本人负责。报送单位、作者同意本活动规则,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